公司搬迁超过25公里,新区设有通勤车辆,员工住宿,但是通勤车时间早上6点半晚上20点接送,通勤车乘车地点离我住址5公里,,同时新厂区安排上班时间两班两倒每天12小时(设有加班工资)但是一个月没有安排休息,期间也没有询问个人意愿和更改劳动合同签字,我可以申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我经济补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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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凤律师月帮助42人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关于工作地点变化,具体要看公司搬迁地址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范围。范围内,应该不会补偿,超范围,可以要求补偿。如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给予补偿。回复于 2025-01-11 13:07: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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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1-11 13:18:09
劳动合同是以前签订的没有变更,公司搬迁离市区20多公里属于另一个区,同时目前上班每天12小时没有安排休息时间只是算的加班工资可以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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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1-11 13:21:42
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超出就属于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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