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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A在商场要上厕所,让我帮忙无偿保管一件70元的东西,我因为临时有事,又将他的那些东西交给另一位朋友B保管,但我的朋友B将东西忘在了那里,朋友A和我也没有注意到就去玩了。最后要从商场回家了,朋友A发觉自己的东西没有拿就去原地(朋友B保管的地方,也是东西当时在的地方)赶快去拿,发现已经不见。我们发现问题后立刻想找商场联系,但朋友A却表示不用找了,说找不到了,再找没有必要。回家后朋友A找到我和朋友B让我们赔偿70,请问我需要赔偿吗?赔偿多少元?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1-31 20:59:5818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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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99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错可不赔偿。B 有过错应适当赔偿。A 自身也有疏忽责任。可协商按比例分担损失,各承担一部分较合理。
    回复于 2025-02-01 09:37: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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