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于2016年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协议中指出,男方负责子女二人的全部抚养费,房产归女儿所有。且女方再婚时需向子女没人支付10万元。 2018年女方与男方再次同居未重新办理结婚证。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并修建猪舍。此房产及猪舍在女方名下。 且2018-2025年男方工资都交于女方,家庭财产都有女方分配。现女方出轨要求财产(现有的猪大小共计200头)分割,已起诉。家庭有外债,但都经由女方借入和还款,且无法证实此欠款是否未偿还、有多少未偿还。现子女均由男方抚养。这种情况怎么能胜诉呢?如何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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