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2025.2月15号现在在其公司想办理离职业务,公司要求我30天以后离开,家中有急事,我想自离,如果他扣除我2025年1月份的工资,我可不可以通过仲裁拿到钱?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京市2025-02-11 09:22:4013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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