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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于2014年11月,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我想咨询一下当初这个,股东我只是把身份证给别人然后注册了一个公司,现在发生了责任纠纷,但是我从19年离婚后就忘记了这件事,然后没有参与经营和盈利,现在该怎么办

公司法律江苏省-苏州市2025-02-15 13:41:3118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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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21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目前起诉你什么呢? ?
    回复于 2025-02-15 13:42: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7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虽未实际参与,但作为股东可能需承担责任。建议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你未参与经营等,争取减轻或免除责任。
    回复于 2025-02-15 13:45:15 咨询他
  • 齐军海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是股东?持股多少?
    回复于 2025-02-15 13:57:06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442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比较麻烦,作为股东是要承担出资责任的。
    回复于 2025-02-15 14:05: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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