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年前有个房子 房产证是我大爷的名字 当时我父亲想买过来 是9万左右 分两次给的我大爷钱 没过户 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因当时那房子是一楼 朝向和采光都不太好 想卖 经我大爷同意和买房在天津市河北区房管局 办的过户 我大爷本人签的买卖合同 卖方把钱打到我前妻的卡里 我们后来拿这笔钱又买的别的房产 期间我离婚了 又再婚了 只到现在 我大爷和他的孩子 我堂姐 一直没提过这事 我父亲也去世了 可我总低估这事 我听说到20年诉讼时效就过了 找我也没什么用了 是吗?
其他天津市-市辖区2025-02-17 23:34:1215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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