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结婚,有一子。2021年老公出轨,如今分居三年。有一房产为男方婚前付首付(首付10万有9万是男方借的钱1万是找女方借的,没有借条)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婚后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娘家,男方将其婚前房产出租用于还房贷。分居期间男方未尽任何抚养孩子的义务。女方要求1,要求男方偿还一万元购房借款2.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3,分割一半房产4.争取孩子抚养权,请问以上要求法院是否会支持?如何 能够争取更多赔偿?感谢解答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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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3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财产分割问题吗?你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财产分割问题吗?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2-27 11:20:38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2-27 11:20:42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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