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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多年,离婚协议孩子所有权归女方。男方从孩子出生至今13-4年从未承担一分责任以及问候。现如今突然出现说要承担孩子责任要跟孩子见面。在女方与孩子沟通后孩子不愿与之相见,顾男女方大人见面协商补偿孩子以及后续承担事宜。协商后男方未说是否同意协商结果,只说回去商量,男方以再婚生子。第二日男方在未经女方同意知道以及孩子不愿相见的情况下偷跑去孩子学校找孩子吓到孩子。现如今男方还倒头说是女方阻止,女方该如何维权

婚姻家庭广东省-汕尾市2025-03-05 21:38:21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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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诉讼解决。可以起诉到到法院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到孩子18岁。同时规定好每个月见几次。因为男方有探望权。
    回复于 2025-03-05 21:39:5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3-05 21:40:16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5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回复于 2025-03-05 21:42: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诉讼,取消探视的权利,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06 08:00:0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女方可收集男方擅自带走孩子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遵守约定。若男方继续骚扰,可申请保护令。同时要关注孩子心理,给予支持和引导。
    回复于 2025-03-06 14:42:3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3-06 14:46: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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