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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女方和男方结婚 没领结婚证 共同生活三年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多次和女生聊骚 一分钱也不给 一要钱就说我逼死他们一家 车十万写的我的名字 女儿已经快三岁 共同生活的这些年男方不给钱 我都是花的彩礼养的孩子 现在不过了 男方要求我返还十万彩礼

婚姻家庭河南省-南阳市2025-03-09 12:43:4317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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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5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用退还彩礼的
    回复于 2025-03-09 12:45:22 咨询他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1
    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如果已经共同花费,不需要退还。你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后续抚养费。和我详细沟通一下具体情况指导你处理
    回复于 2025-03-09 12:46:56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6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共同生活,也有孩子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了,这个情况,可以不用退彩礼,对方起诉,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的
    回复于 2025-03-09 12:47:08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560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退彩礼。。。。
    回复于 2025-03-09 12:56:36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55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共同生活,也有孩子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了,这个情况,可以不用退彩礼,对方起诉,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的
    回复于 2025-03-09 14:32: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未领证但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彩礼可不予全额返还。男方未尽抚养义务,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车虽写女方名,需视具体情况判定归属。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3-09 15:18:29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彩礼已经花完了,就不需要退回
    回复于 2025-03-09 18:02: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0 12:53: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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