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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是非机动车方,在本月8号与一机动车相撞,我方有人伤、物损。因有逆行情节被判定五五责,现对方保险公司在走交强险时,上周一提供相关材料,周五电话联系表示款项已批,今天联系又强调要对方同意赔付时,才可赔付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山东省-济南市2025-03-20 14:41:3715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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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
    月帮助720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对方保险公司在处理交强险赔付时提到需要对方车主同意,这种做法并不符合交强险的法定原则。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事故符合赔付条件,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而不需要对方车主的同意。您可以再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明确告知他们交强险赔付的法律规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处理赔付。如果保险公司仍然坚持需要对方车主同意,您可以考虑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
    回复于 2025-03-20 14:44:41 咨询他
  • 王金虎律师
    月帮助51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您好 一般需要三方签订协议
    回复于 2025-03-20 14:48: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60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合理。既然款项已批,不应以对方同意为条件。可与保险公司沟通,若不行,可向保监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3-20 14:48:42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75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双方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申请理赔。
    回复于 2025-03-20 18:08: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54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21 11:25: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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