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和我们签合同前未告知有债务问题,在交完第二季度房租后,法院发文书来说这个房子要被拍卖,让我们停止支付房租。这种情况我们租客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吗?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合理多住一个月吗?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5-03-31 02:53:01131*****6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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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13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由于房东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未告知房屋存在债务问题,且该房屋即将被法院拍卖,这已经影响到你作为租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一方因对方违约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你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在解除合同的同时,你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因为房东未能履行合同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退还押金。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你可以与房东协商,要求合理多住一个月以抵扣押金。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在于,押金通常用于保证租客履行合同义务,而在你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押金应当被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你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多住一段时间,以弥补押金的损失。回复于 2025-03-31 09:43:58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