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成年我和我的网上的男朋友在今年见面了,他骗我他是处男但是我发现了他和其他女生的性生活我很生气,我当天提出了分手,但是他给了我好多钱,我还是和他和好了,在此期间我没有主动找他要过一分钱,都是自愿给予,前几个星期我们又见面他强制想和我那个,我马上拒绝了提出了分手,他逼迫我把钱全部还他,我可以选择不还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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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741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如果对方自愿给予你金钱,并且没有明确的附加条件(如必须保持恋爱关系等),那么这些钱可以被视为赠与。赠与一旦完成,赠与人是不能随意要求返还的,除非赠与行为违反了法律或公序良俗。如果对方在你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强制想与你发生性关系,这已经涉嫌构成性侵害或强奸未遂。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你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对方以分手为由逼迫你返还他给予的金钱,这并不具有法律依据。除非你们之间有明确的借款协议,否则他无权要求你返还这些钱。你可以选择不还,但如果对方采取非法手段(如威胁、暴力等)逼迫你还钱,这同样构成违法行为。回复于 2025-03-31 09:50: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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