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餐饮经营者租赁了一个商铺,该商铺为楼上是住户小区房,一楼是临街店铺,进行商业经营,隔壁都是餐饮店,我们在装修到尾声的时候收到楼上居民投诉说担心未来油烟太大,执法队对收到投诉对我们进行了封禁,并给出建议该地不适合进行餐饮活动,执法队说做餐饮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需要满足三个硬性条件,第一油烟飘散,第二独立烟囱到楼顶,第三有架空层。我们想询问是否一定要满足这三个条件。我们两个满足还有一个烟囱到顶无法满足,如果实在满足不了,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继续进行经营,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可以继续经营,我们是否可以向房东要求进行补偿,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房东说这里是可以进行餐饮经营。我们装修各
侵权维权广东省-广州市2025-04-01 15:17:2213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