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案件:经媒人介绍,男女双方当时快速完婚,无登记,但男方已给了彩礼和介绍费,25年2月22日,女方在女方家出发说去广东找男方,后面一直联系不上,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彩礼以及介绍费是否要得回?
婚姻家庭广东省-佛山市2025-04-07 03:37:2517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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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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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对方需要退还彩礼和介绍费。如果对方不退,你们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维权。我这边可以帮你写起诉状。可以来电或者图文联系
回复于 2025-04-07 03: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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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彩礼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来,介绍费无法要回
回复于 2025-04-07 07: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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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登记是可以追回的,你有对方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04-07 07: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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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没有领取结婚证,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4-07 08: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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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男方可先尝试通过媒人等途径联系女方。若仍无法联系,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未登记结婚,彩礼一般可要求返还,但需提供相关证据。至于介绍费,需看具体约定和证据情况。建议收集好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07 08: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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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先尝试通过女方亲友等寻找女方,也可报警求助。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有权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介绍费一般难以要回,除非能证明介绍费属于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07 1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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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4-07 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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