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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谈了一个女朋友,四个月,见过五次面,已经在一起了,越交往越感觉不合适,我现在要求分手,我们没有经济往来,节日我都给他红包比如520之类的,他现在要求我索赔15000元精神赔偿,昨天她共计收了我17888元的钱,我越想越感觉不对劲,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解决。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5-04-07 09:28:581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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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用理会她的索赔要求。恋爱期间的红包等一般视为赠与,她无权索要精神赔偿。如果她继续纠缠,可以明确拒绝,必要时可报警处理。你也不必支付这笔不合理的费用。
    回复于 2025-04-07 09:32:27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25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回你的钱款的
    回复于 2025-04-07 09:32:5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0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存在精神损失费,不需要赔偿
    回复于 2025-04-07 09:34:06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49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4-07 09:39: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求的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对于你给的节日红包及其他转账,如 520 元等具有特殊寓意的金额,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难以要回,但如果能证明昨天的 17888 元转账是有特殊目的或条件的赠与,可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要回。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07 09:55: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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