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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因男方身体原因没有小孩,没有获得男方任何情绪价值,没有收到任何礼物红包等惊喜,多次寻求心理安慰未果,婚姻3年,2年半异地,联系很少,没有任何关爱,只有无尽的委屈,带着我的父母跟着一起受委屈,身心疲惫,精神在崩溃边缘,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04-07 13:23:1513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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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9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04-07 13:23: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挺糟心的。先和男方好好沟通下今后的打算。要是实在过不下去,就考虑离婚吧。收集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对方身体问题的证据等。离婚时争取合理的财产分割和补偿,别让自己和父母太委屈了。
    回复于 2025-04-07 13:29:52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523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5-04-07 14:00:48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258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我可以帮你写离婚协议或者离婚起诉状。来电或图文联系我。
    回复于 2025-04-07 14:27: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若想离婚,可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若能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07 16:29: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4-08 11:51:4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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