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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桂河于2025年2月份委托茂名市东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售关于本人名下的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北路660号大院2号903号房,前期经本人和该司对接人(黄国尧)一致本着免出卖方的中介费为前提受托该公司进行出售,在签订服务合同前,该司未正式向本人说明和书面告知增收中介服务费事项,与前期约定相违背,后该司对接人(黄国尧)谎报以电话中提及为由捏造事实,该司明知与前期本人受托售卖事项相违背,在未经本人意愿(私自加收中介服务费条款)同意的情况下,诱导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排本人于网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M2025020001),后借此强硬加收中介费的行为对本人造成严重损失,退还30000物业保证金

侵权维权广东省-茂名市2025-04-08 11:03:0015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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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4-08 11:03:37 咨询他
  • 刘晓霞律师
    月帮助58
    广东臻品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这一笔中介费,可以不支付。
    回复于 2025-04-08 11:05: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东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行为存在过错。可先与该公司协商,要求其纠正错误并退还物业保证金。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前期约定的免中介费证据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08 11:08: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先尝试与茂名市东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其按前期约定执行,退还不合理加收的费用和保证金;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合同及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08 15:51: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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