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半年里偷东西3次,第四次没偷东西被抓,偷东西价值不到1000商场人说1000多。当天报警被抓,蹲了一晚上,交了4000块钱放了3天,第三天让去趟,应该怎么做可以不蹲?
其他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25-04-10 23:25:18136*****14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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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13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在您的情况中,商场声称被盗窃的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这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此外,您之前有三次盗窃行为,这可能会被视为加重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再次盗窃的,可以按照“数额较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即500元即可立案。 关于您被拘留并缴纳4000元后释放的情况,这可能是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您已经取保候审,确保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要求,如按时到案、不离开居住地等。在某些情况下,与受害者(商场)达成和解可能有助于减轻法律后果。您可以考虑与商场协商,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赔偿协议。回复于 2025-04-11 13:48:22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