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434县道(永莲大道)甫草美食广场前路段施工、施工作业过程中叉车的左侧前叉铁管在掉头时、碰撞上在道路上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使受伤、认定书在第十八天才出、受伤方无任何责任肇事方全责。 诊断证明:肺挫伤、肋骨骨折5条、多处皮肤浅表损伤。 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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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车我骑电动车撞到,交警判对方全责再送我去医院后逃逸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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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区门口的人行道路上骑着电动车准备回去不过是逆行的被一辆摩托车超速行驶撞到了 把我的电动车撞出一米多远人趴在地上不能动了打了120检查ct右手臂骨折其他多处外伤骑摩托车的人没有事打了交警电话,交警拍了照片请问这应该怎么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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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驾驶电瓶车追尾碰到伟停在非机动车道上的大货车,造成10颗牙脱落,嘴角下巴及额头位置撕裂缝线。当时拨打交警做过事故责任划分,责任划分结果是我方7,货车责任3。请问这种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后期种牙、面容修复、误工费用索赔应注意些什么事项?应该走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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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下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追尾全责。当时我媳妇开车被追尾(孕妇37周)肚子被撞到方向盘上导致当天晚上被迫刨腹产提前生了(足月早产)。并且医院因有第三方责任不走医保所有费用全部自费。对方司机说他的车有保险他不可能出钱让找保险。保险公司说他们规定只报销医院带发票部分。门诊及其他没有发票部分费用没法走保险。他们没有权利要求车主出钱或者赔偿。只能自行协商。但对方车主态度坚决。称自己只能配合好保险报销。肯定不会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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