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性格不合离婚,双方于24年7月26领证结婚,于25年1月23日共同育有一子,结婚前给付彩礼18.8万,五金及订婚5万,手机钱6千,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要回,是可部分要回还是可全部要回
婚姻家庭河北省-石家庄市2025-04-20 04:58:2015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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