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于2024年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当时2020年入学时, 有跟河源市公安局和广东警官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要求我入警后,回生源地公安机关服务7年才能调离原单位,作为回报, 河源市公安局给予我学费和生活费补贴,但是在2024年,因为我父亲的政治背景原因, 最终我通过公安联考的笔试、面试、体检、体测, 这政审环节出了问题, 最终我没有被录用为公务员。 没有入警。2025年的4月份,当时县公安局负责政审我的政工室民警, 联系到我说,市公安局要求我返还3万2千元的学费,但我认为我并没有违约, 现在我可能会面临行政诉讼的风险。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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