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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在鱼泡网平台 招聘者引荐 5月13日被其引荐到花都 花城路33-3号面试(该招聘 职位:羊奶配送:无收费/日 结) 约13日上午10点到花城路 的面试门店(即配中心)他以 入职服务办理交300元,同 时签了不知什么协议,签了 书面一个钟后他发一份给 我,才发觉原来完全与发布 的招聘内容相差太远和相 反,存在面试入职要收钱和 对应职位不同,签后发现是 存在欺诈手段,决定不在他 介绍的工作地方(花都广 场)干,要退回我所交300 元,申请要回在他入职服务 金撤销那份签署的服务证 明,他以服务证明已经签署 有证明为由不肯. 因此申请维权 请问需要怎样申请维权,是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5-05-20 23:26:0918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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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1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招聘收费本身就不合法。可先与对方协商退款并撤销服务证明,保留好聊天记录、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能对该行为进行查处。也可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300 元并撤销协议。劳动仲裁一般适用于已建立劳动关系的争议,此情况暂不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20 23:28:5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037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找出支付300元的转账记录,保留招聘网上面的截图,还有其他的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21 01:36: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先尝试与招聘者协商退款,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招聘信息、聊天记录、协议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5-22 08:05: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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