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热门城市 ABCDEFG HJKLMN PQRST WXYZ

咨询首页>知识产权>咨询详情

现在年轻人流行买痛金,即一种二次元周边黄金制品。但是除了品牌店联名外,一些黄金制品是个人制作并在网上进行售卖,比如《原神》《恋与深空》游戏角色转运珠等黄金饰品深受消费者欢迎。这些主体可能没有获得IP授权就进行商业活动。从法律层面上,对游戏或者其他作品的二次创作是否会涉及到侵权问题?怎么看待痛金的二次创作问题?另外,个体出售的痛金是否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的风险,消费者售后难等问题?

知识产权上海市2025-05-21 10:43:45199*****03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二次创作若未经授权用于商业活动,大概率涉及侵权。游戏等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擅自用其元素制作痛金售卖属侵权行为。个体出售痛金因缺乏监管,有质量和售后问题风险。解决方案:创作者应先获授权再创作销售;消费者购买时选有授权商家,保留凭证,遇质量和售后问题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起诉。
    回复于 2025-05-21 10:46: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层面看,对游戏或其他作品的二次创作若以商业为目的且未获 IP 授权,通常会涉及侵权,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痛金的二次创作若未授权,同样属于侵权行为,应尊重原作品知识产权。个体出售的痛金因缺乏规范监管,存在质量问题风险,且个体售后保障能力有限,消费者可能面临售后难的问题。
    回复于 2025-05-21 22:29:1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3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知识产权类型活跃律师

知识产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