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热门城市 ABCDEFG HJKLMN PQRST WXYZ

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现在是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体制内普通教师,家里需要在外办厂,我可以担任股东和法人吗

其他江苏省-无锡市2025-05-26 09:10:54183*****32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体制内普通教师一般不允许在外担任企业股东和法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公职人员不得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若违反规定,可能面临处分。解决方案是建议教师先向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了解能否获得许可。若不被允许,可考虑让家人以个人名义办厂,避免自身违规。
    回复于 2025-05-26 09:12:45 咨询他
  • 陈凤菊律师
    月帮助28
    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的,体制内的普通教师在不违反学校制度的情况下可以担任股东,学校的党政干部则不可以从事经营性的业务
    回复于 2025-05-26 09:15: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体制内普通教师一般不允许担任企业股东和法人,因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公职人员不得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如违反规定,可能面临处分。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5-26 10:01:1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9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