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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未与 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两天,便离职。等了小一个月,人事还没给我发钱,还把我删除掉了,之后我就举报学校了,由于当时情绪激动,在互联网发布了一些学校黑幕但都属实,学校现在也想投诉我,他们行径可取吗?其中负责人还威胁我

其他河北省-石家庄市2025-05-28 15:04:3615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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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学校不发工资还删人,之后想投诉你以及负责人威胁你,这行径不可取。你工作两天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追讨工资。你虽发布属实黑幕,但可能因方式不当引发纠纷。建议和学校协商解决,表明发布是为讨薪且愿合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5-28 15:10:4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7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发布的东西删除,工资走合法途径
    回复于 2025-05-28 15:11:02 咨询他
  • 苏婷律师
    月帮助59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建议和学校协商处理,做好录音,保护好自己。
    回复于 2025-05-28 15:11: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28 15:14:35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0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对方可以起诉,尽量是吧相关文章删除。
    回复于 2025-05-28 15:24: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5-28 16:36: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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