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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工作人员下班回家途中因为视野原因意外撞死了一个人,事后已经积极赔偿处理,那么其所在政府部门有权利要求当事人赔偿政府相关资金吗?比如扣当事人工资行为,合法吗

交通事故云南省-普洱市2025-05-28 19:00:1314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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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26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赔偿政府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5-28 19:39:1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7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政府部门是无权要求直接扣除公司的,强制执行权只有法院有
    回复于 2025-05-28 19:39:32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824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无权,除非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向单位发协执涵
    回复于 2025-05-28 20:28:1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下班途中肇事属个人行为,政府部门一般无权要求其赔偿政府资金或扣工资。因为这并非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由个人承担,与政府无直接关联。若政府部门随意扣工资,属违法行为。解决方案是当事人可与单位沟通解释情况,若单位仍坚持扣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5-28 21:56: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该工作人员下班途中因视野原因意外撞死人,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其所在政府部门通常无权要求当事人赔偿政府相关资金,扣工资的行为一般也是不合法的,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法院判决要求代扣相关费用等。
    回复于 2025-05-29 16:30: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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