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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单位拿的生育津贴,2022年年底离职了,2025年叫我退回一部份生育津贴,退回理由是,说我临工绩效工资系数拿不到它发的生育津贴的数,说我拿多了,财政要求退回去,过去几年了,现在才来追我数,又没有文件给我看,单位就说上一级要求退,要看文件叫我自己去上一级找领导看,这样子是不是一定要退的??

其他广东省-清远市2025-05-28 23:43:1513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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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单位要求退回需有合法依据和明确文件。首先,你有权要求单位提供财政要求退回的正式文件,这是合理诉求。若单位不提供,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情况,申请查看文件。其他,若经核实确实存在多领,应按规定退回;若没有合法依据,你可拒绝。若单位强行扣除工资等,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5-28 23:48:3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7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不合法的,如果是社保那边要求退,社保应当发正式通知
    回复于 2025-05-29 00:07: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不一定要退。生育津贴是基于符合条件享受的法定权益,单位以临时工绩效工资系数为由要求退回,若无合法依据和相关文件支撑,是不合理的,你有权拒绝。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5-30 09:34:4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1 19:17: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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