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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如何诉讼办理离婚

婚姻家庭辽宁省-沈阳市2025-06-03 21:27:4715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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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35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06-03 21:28:35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00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代写材料,提供指导,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交流
    回复于 2025-06-03 21:33:0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5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写好起诉状,法院立案
    回复于 2025-06-03 21:39:1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70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若夫妻双方感情不合要诉讼离婚,首先得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写明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后按法院通知参加调解、庭审,庭审中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等。最后等法院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回复于 2025-06-03 22:26:49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548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5-06-03 22:30: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夫妻感情不合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法院会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会判决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5-06-04 12:12: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5-06-04 16:14:5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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