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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去年十一月份我晚上上班在去公交站的路上被一个老太太骑电动车给撞了 她自己也摔倒了 然后救护车把我俩都拉走了 后面交警认定责任的时候就是判的五五分 各自付各自的医药费 后面过了一段时间那个老太太打电话让我签一下工伤认定书 我不愿意就没搭理她 由过了一段时间说是开庭调解这件事我说周五有时间我不上班 她说不行周四开庭 我没法去她就说在问问 然后就没有消息了 就前两天她把我告了让我赔偿她的医药费和误工费 我想问我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河北省-秦皇岛市2025-06-09 23:18:3615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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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9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合理支出,您应当赔偿50%,同时您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
    回复于 2025-06-09 23:23: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回复于 2025-06-10 09:59: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情况下,通常你需要赔偿老太太的部分医药费和误工费,一般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损失和证据确定。
    回复于 2025-06-10 11:31:2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6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交警认定责任五五分,意味着双方对对方损失各承担一半。她告你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若有合理证据,你是要按责任比例赔偿的。你可以积极应诉,查看对方证据是否充分。若证据不足,可不赔偿;若证据充分,就按比例赔。同时,你也可提出反诉,要求她赔偿你相应损失。
    回复于 2025-06-10 12:53: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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