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去此机构做太阳穴、下巴填充美容,费用为23800元,承诺使用材料为:易薇美生物玻璃骨填充材料(术前被我要求已拍照留存);
5月11日由于术后部位疼痛感剧烈;
5月12日去正规三甲医院整形科专家问诊,拍了CT,从CT结果的填充物颜色及密度分析,非承诺的生物玻璃骨材料,疑似低价的玻尿酸或其他不明物替代(预计术前悄悄调包)
6月5日安徽美特尔机构约我去协调中心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一致。但在调解当天对方出具我的病历(本人也是第一次详细阅见),但病历中对方签字私下纂改
医疗纠纷安徽省-合肥市2025-06-10 10:23:5518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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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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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6-10 10:25: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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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美容机构可能存在违约和侵权行为,使用非约定材料构成违约,篡改病历依据法律可推定其有过错,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5-06-10 10: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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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10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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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属于医美消费欺诈。首先留存好术前材料拍照、CT结果、病历等证据。既然调解不成,可向消协投诉,让他们介入调查处理。若消协处理无果,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医美机构退还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未按承诺使用材料且篡改病历,你有很大胜诉可能。
回复于 2025-06-10 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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