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年6月10号,佛山市禅城区 2. 公司口头辞退,2023年7月入职A公司,一直都2025年3月 工资和社保都是由A公司发放和缴纳;2025年3月后,A公司老板与其他人成立了B公司,自2025年4月及4月后的工资和社保由B公司发放和缴纳,且本人未和B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B公司口头辞退我,请问怎么争取赔偿和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3.A公司与B公司的工作岗位及内容一致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5-06-11 00:12:53137*****81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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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93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6-11 10:12:4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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