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两天内有两次报警。第一次,他晚上10点左右没有打招呼来到我的住所门口,一个劲砸门让我给他开门,我拒绝开门,他便在我门口自己扇自己耳光,然后骗说要去买刀子在我门口自残(假意自残),然后我报警。第二次,他锁住门把我关在房屋里不让我出去,让我同意和他协议离婚撤诉,我不同意与他争吵,于是第二次报警。 两次情况里他都没有对我动手脚打我,只是上述威胁恐吓,均有录音、视频证据,有出警记录。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家暴行为吗,根据这种行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概率大吗? 背景介绍:亲戚介绍认识,结婚1年半,女儿1岁9个月,其他无特殊情况。
婚姻家庭山东省-济南市2025-06-20 14:10:1815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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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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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
你好,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话一般判离可能性不大
回复于 2025-06-20 14: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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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很难认定家暴 一次起诉离婚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于 2025-06-20 1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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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家暴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限制人身自由、恐吓等属于家暴方式,对方锁住门限制你自由及进行恐吓,符合相关规定。但仅以此种行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概率不一定大,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过你有相关证据,对争取离婚及保护自身权益是有利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6-20 1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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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算家暴,《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威胁恐吓等精神侵害属家暴。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概率较大,法院认定家暴会视为感情破裂。解决方案:起诉时提交录音、视频、出警记录等证据,主张家暴要求判离。同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孩子尚小,女方争取抚养权较有利。
回复于 2025-06-20 2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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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5-06-21 1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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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可以提交相应证据增加判离概率
回复于 2025-06-23 14: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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