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病人去年在我组上开刀,因为他来的时候是下班时间在2024年3.13号,病历我在3.14号写的,然后病历主诉写的患者跌倒一天入院,然后落款的时候我日期手误写在了3.13号,那个患者由于是工作期间跌下来的,当时住院费用他老板当场就结算了,后来患者想要误工费营养费,找他老板要,他老板不肯给,他那个老板一口咬死他是3.12号跌下来的(由于病历日期不符),拒绝给他误工费,还想把当时的住院费用要回去,现在患者来找我开一个证明,这个证明怎么开有效,怎样对我的影响最小化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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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665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可以这样开证明:说明患者实际于2024年3月13日下班后来院,病历是3月14日书写,主诉患者跌倒一天入院即3月13日跌倒,落款3月13日系手误。附上能证明患者入院时间的医院记录,如挂号记录、缴费记录等。此证明要如实说明情况,表明日期错误原因,能降低你的风险,也为患者提供真实证明,减少后续纠纷。回复于 2025-06-27 10:12: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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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6-27 10:16:31
那依您看,这案件一般怎么判捏。会不会提供证明后,依旧判那个老板胜,是不是我也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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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6-27 13:30:47
你属于职务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你个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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