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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单位从2000年至2023年工作期间,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都是公司代缴的,我在2023年离职,现在原单位要求我补缴之前的个人社保金额。但是期间在2018年,没给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断了我4个月的社保。我是否应补交给公司我的个人部分社保,断掉的社保我是否应该要求公司补交?

其他山东省-枣庄市2025-06-29 16:20:381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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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00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补交,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6-29 16:22:1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43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要求社保补缴纳。
    回复于 2025-06-29 16:22:2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70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本就该你承担,若公司之前代缴,你应补交。其他,2018年公司未通知断缴4个月社保,这是公司过错,你有权要求公司补交。解决方案是和公司协商,明确你补缴个人部分、公司补缴断缴部分,若协商不成,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责令公司处理。
    回复于 2025-06-29 16:32: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代缴了个人部分,离职后要求补缴是合理的,你应补交给公司;同时,因单位原因未通知而导致社保断缴 4 个月,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补交断掉的社保。
    回复于 2025-06-30 15:31: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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