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热门城市 ABCDEFG HJKLMN PQRST WXYZ

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同学把别人小时候丑照做成表情包,还还嘲笑别人,算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06-30 10:16:38137*****525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2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及侵权了,您可以保留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6-30 10:17:0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属于侵权
    回复于 2025-06-30 10:17:56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5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算,造成名誉侵权的,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6-30 10:18:0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同学把别人小时候丑照做成表情包还嘲笑,算侵犯肖像权。《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属侵权行为。解决方案是让该同学立即停止使用表情包,删除相关图片并向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若被侵权人身心受影响,还可要求其给予一定精神赔偿。
    回复于 2025-06-30 10:20:3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52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属于,你可以起诉要求删除照片。
    回复于 2025-06-30 11:06: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算侵犯他人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同学将他人小时候丑照做成表情包并嘲笑,属于未经同意的丑化使用行为,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回复于 2025-06-30 14:46:2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8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