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七号中午12点左右,住在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15号,属于马家花园社区管理,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西安路街道办事处,父亲八十七岁,我父亲在成都市金牛区,新二村,17栋,社区修建和管理的亭子里面躲雨,风把亭子旁边的树子吹倒了,把亭子砸垮了,我父亲当时正在亭子里躲雨,被亭子砸伤,造成大腿根部粉粹性骨折,大的骨头分裂成四快,还有其它分裂成细小的粹骨,现在医药费用了六万了,还在做牵引治疗! 现在社区提出十万块钱,一次性解决,其中包括现在的治疗费用都在那十万块钱里! 而且还放话出来:我家里不答应他们的条件,他们社区就不管了! 请问一下:我应该找哪些部门反应情况! 应该怎么进行法律起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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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露淋律师月帮助471人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如果协商不成的,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实话实说,手上是因为自然天气导致树把亭子砸垮,真的诉讼不一定能主张到这么多钱。回复于 2025-08-19 15:42:5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8-19 15:50:52
可是这十万块钱的赔偿金,是包括了现在已经用了的六万快里面的! 而且我父亲很可能这辈子都只能在床上躺着或者就是坐轮椅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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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8-19 15:51:38
如果说确实接受不了,建议直接去当地区或者县法院诉讼,但诉讼有风险,这个您需要做一个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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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8-19 15:57:08
请问一下 可以找哪些部门反应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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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8-19 15:58:11
赔偿事宜就是找上级街道办事处,但这些部门都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最后还是要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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