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户籍地河南商丘夏邑 所在地广东东莞,于24年2月 办了婚礼,未领证,共同生活一年半左右 期间为男方工作并为发放工资。 女方手中财产为 彩礼36 w。嫁妆10w。改口费份子钱14w。现由于感情破裂离婚。女方应当返还多少?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10-01 16:05:541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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