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7层楼的住宅,四楼业主将335平原一梯四户全部打通,隔成了10个,10个卫生间,再加上六个水泥台子高与25公分,在没有取得,任何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方案,擅自变更。改造房屋主体结构,因没有到四百平。所以我们的城管部门不用建筑,规划,图纸跟施工许可,可是我们去挡案管调去的结构平面竣工图他们不用。现在执法部门也不想管,就让我们自己去做安全鉴定去起诉。四楼业主在没有提供任何的合法手续这么大规模的改造合法吗?执法部门除了说他没有拆承重墙。就让我们去做安全鉴定。
工程建筑湖北省-武汉市2025-10-23 19:05:27188*****333
分享
律师回复
-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需要看对方是否拆除承重墙?如果没有拆除的话, 这个不违法的 。
回复于 2025-10-23 19:08:30
咨询他
-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不合法的,执法部门应当处理,否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5-10-23 19:08:44
咨询他
-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四楼业主在未取得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方案,也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大规模改造房屋主体结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回复于 2025-10-23 19:31:28
咨询他
-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涉嫌犯罪了,建议起诉鉴定一下是否危房
回复于 2025-10-23 22:15:18
咨询他
-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四楼业主未取得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单位方案,擅自变更改造房屋主体结构,即便没拆承重墙,也是不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行为可能危及建筑物安全。建议先向住建部门再次反映,同时可联络其他受影响业主共同维权。若住建部门仍不处理,可考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也可自行做安全鉴定后起诉四楼业主。
回复于 2025-10-24 21:33:2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立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