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上班路上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了,当时晕倒了,送到医院头上缝了几针,肋骨断了,交警队初步认定我们主责,鉴定书还没下来,我想问像什么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手机财产损失,这些钱怎么算,要自己垫付吗,对方目前不愿意出。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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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铭律师月帮助211人吉林汇澈律师事务所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对方又不愿出钱的情况下,你不必独自承担所有费用,你可以申请保险垫付,请求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向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垫付通知。对于符合要求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垫付。队伍其他费用,可以在垫付后再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保留好票据,通过诉讼程序向保险公司索赔。 即使交警认定你父亲负主责,对方(机动车方)仍然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例如,如果是主次责任,可能是7:3)由双方分担。回复于 2025-11-28 15:34:4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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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月13号出的车祸然后找的保险公司一开始要各种资料都给全了有个伤员没住院缝了针然后定的我全责说赔偿5500这都十天了钱还没下来一拖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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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8 日早上 6 点 40 许,在路口等红灯状态,当时车辆已经刹停,过了 5 秒 6 秒,就给我撞上了,当时红绿灯还有 8 秒还是 9 秒,地上没有刹车痕迹,我开的是一个吊车,对方是一个顺丰的面包车,吊车有通行证也不在禁行点,现在交警说我车屁股上的反光贴不合格,审车的时候可以过,我这个需要有责任嘛,对方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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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8 日早上 6 点 40 许,在路口等红灯状态,当时车辆已经刹停,过了 5 秒 6 秒,就给我撞上了,当时红绿灯还有 8 秒还是 9 秒,地上没有刹车痕迹,我开的是一个吊车,对方是一个顺丰的面包车,吊车有通行证也不在禁行点,现在交警说我车屁股上的反光贴不合格,审车的时候可以过,我这个需要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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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审和对方达成了一致 现在保险公司对赔付有异议 上诉了 主要想问3个问题 1.民事赔偿协议能不能撤销(我是主责任方) 2.保险公司对我上诉了我可以提供什么材料给法院( 交警给我定的是主责 我要提供责任认定书 行车记录 民事赔偿协议等资料吗 要提供的话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能上交) 3.保险公司上诉 我是否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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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车我骑电动车撞到,交警判对方全责再送我去医院后逃逸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