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和继母在一起生活了30年 ,婚前房产是公房 ,每个月向房产局交房费 ,婚后共同购买了房屋产权,房证上有双方的名字 ,30年生活中父亲的工资卡交给继母 里的经济由其负责 ,前两个月,继母去世 ,财产不知所踪 ,其监护人女儿称没看到 ,丧葬费有女儿 掌管,不归还父亲 ,80多岁的老人没有一点积蓄 ,现在我们想把房产归父亲一人所有,继母的女儿拒绝协商 ,所以请求法律援助,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护老人的财产权益 。
婚姻家庭辽宁省-沈阳市2025-12-05 21:51:5413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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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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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去世后,她那部分份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你父亲和她女儿。想让房产归父亲一人,可先收集购房出资等财产证据。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对于财产去向和丧葬费,也可在诉讼中要求查明并分割。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老人对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12-05 2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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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12-05 2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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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婚后房产人家女儿也有继承权,归一人需要给对方补偿
回复于 2025-12-05 2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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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共同购买产权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可先析产确定自己份额,剩余部分作为继母遗产,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由父亲与继母女儿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对于父亲工资卡内财产及丧葬费,若有证据证明被继母女儿私自占有,可要求其返还相应份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12-06 1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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