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双方骑电动车无接触事故,对方轻微骨折,交警判我主责。 对方刚毕业学生,出事时刚工作,后来在家修养就不干了。不知道是被辞退还是自己辞职的。她提出赔偿4500一个月(我们当地社保缴费基数)X68天(打石膏-拆石膏-最后检查康复的时间)➕医疗费1030。我因为主责承担百分之70 也就是大约7800元。 请问这种没有工作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天数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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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49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如果受害人没有工作,一般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对于误工天数,通常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时间是68天,那么可以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误工天数。 3. 在这个案例中,对方虽然是刚毕业没有固定工作,但可以考虑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不过,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回复于 2025-12-16 22:05:05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12-17 09:45:09
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后 需要走什么流程?还得去交警大队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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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12-17 20:04:46
在交警协商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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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2月13号出的车祸然后找的保险公司一开始要各种资料都给全了有个伤员没住院缝了针然后定的我全责说赔偿5500这都十天了钱还没下来一拖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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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18 日早上 6 点 40 许,在路口等红灯状态,当时车辆已经刹停,过了 5 秒 6 秒,就给我撞上了,当时红绿灯还有 8 秒还是 9 秒,地上没有刹车痕迹,我开的是一个吊车,对方是一个顺丰的面包车,吊车有通行证也不在禁行点,现在交警说我车屁股上的反光贴不合格,审车的时候可以过,我这个需要有责任嘛,对方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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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审和对方达成了一致 现在保险公司对赔付有异议 上诉了 主要想问3个问题 1.民事赔偿协议能不能撤销(我是主责任方) 2.保险公司对我上诉了我可以提供什么材料给法院( 交警给我定的是主责 我要提供责任认定书 行车记录 民事赔偿协议等资料吗 要提供的话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能上交) 3.保险公司上诉 我是否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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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车我骑电动车撞到,交警判对方全责再送我去医院后逃逸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