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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孩子校园伤害赔偿的维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事发经过:孩子在学校和同学踢足球时,被一名同学不小心坐在腿上,导致膝盖骨折。起初我和对方家长、校方协商,三方曾达成各承担一半医疗费的口头约定,学平险正常走理赔,但对于护理费、营养费,他们均拒绝支付。现在对方家长完全反悔不愿承担任何费用,校方老师也直接主张这是我孩子自己的责任,拒绝承担责任。 2. 核心诉求:第一,孩子的年龄是11岁,这种情况下,校方主张“孩子自己担责”是否有法律依据?对方孩子的家长能否以“不小心”为由完全免责?足球运动的“自甘风险”原则在本案中是否适用?第二,护理费、营养费是否属于法定赔偿项目?即便学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2-18 15:35:4013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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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参加体育竞技类运动一般不担责,让对方起诉吧
    回复于 2025-12-18 15:36:52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78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应当共同分担损失的,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 。
    回复于 2025-12-18 15:37:0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2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1.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2.学校不能完全免责。
    回复于 2025-12-18 15:56: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97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责任划分,11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组织的足球活动中受伤,校方不能简单以“孩子自己担责”推脱。学校有教育管理职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对方孩子虽是不小心,但行为导致损害,其家长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足球运动的“自甘风险”原则有一定适用范围,但不能完全免除责任,需综合考虑各方过错。 2. 护理费、营养费属于法定赔偿项目。孩子受伤后需要护理和营养支持,这些费用是合理支出,侵权方应予以赔偿。 3. 建议先与校方和对方家长再次协商,明确责任和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医疗诊断、费用单据、事故现场照片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孩子权益。
    回复于 2025-12-18 17:00:1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9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如果不是学校组织的情况下,可能适用自甘风险
    回复于 2025-12-18 17:34: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9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11 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校方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需承担责任,主张 “孩子自己担责” 不一定有法律依据。对方孩子家长若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依 “自甘风险” 原则免责,但仅以 “不小心” 为由不一定能完全免责。足球运动具有风险性,若学校已尽相关职责,“自甘风险” 原则可能适用。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护理费、营养费属于法定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
    回复于 2025-12-18 19:30: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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