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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个女生,今年22岁。25年10月20多号认识。她是台球助教,我是顾客。她说她没有对象,我表示喜欢她,要追求她。然后给她冲业绩,花了大概8000元左右,这些都是直接付给台球室的。然后给她转账大概六七百让她自己冲业绩的。期间我明确表示过喜欢她,给她冲业绩不是为了打球,去台球厅找她目的也不是打球,是为了快速熟悉,方便追求她。12月15号,她发了工资准备不干了,我直接坦白,说既然她对我没有感觉,那就好聚好散。但是16号白天,有其他助教给我发了一张她朋友圈和一个男的亲密照,文案是官宣有男朋了。我认为她伪造自己单身,让我认为她是可追求的状态,误导我消费。我想问问能不能要回我给她冲业绩的消费

其他安徽省-合肥市2025-12-22 10:02:4317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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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4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能证明女生伪造单身状态,以让你追求为目的误导你消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你可因受欺诈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消费行为,并依据第一百五十七条要求其返还相应款项。但如果无法证明存在欺诈,这些为追求而产生的消费可能会被视为赠与,一般难以要回。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2-22 10:03:56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05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你已经消费了,这个不支持退还的。
    回复于 2025-12-22 10:03:5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7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要点判断:若对方在未明确同意的前提下,以欺诈方式让你产生消费期待,且你有证据显示其隐瞒单身状态,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和民事侵权责任。是否能要回钱,需看证据、原因和关联性。 2、可行路径 - 收集证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工作关系说明、朋友圈截图等。 - 与对方沟通:以书面方式提出返还请求,若对方拒绝可写明诉讼意向。 - 调解/仲裁:先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调解机构寻求调解,成本较低。 - 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损害及赔偿原因之日起计算,建议尽早行动。 3、风险与注意 - 需明确业绩冲值与感情追求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有“欺诈”证据足以支持追回。 - 若对方已无偿付能力,胜诉也可能无法实际回款,应评估执行可行性。 4、建议的具体方案 - 先发出书面催告,列明事实、请求返还金额及理由。 - 如无回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不当得利、虚假宣传导致的损失等,请求退还相关费用。 - 同时保留对方违约或欺诈的证据,必要时申请保全。
    回复于 2025-12-22 10:04:1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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