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四个月 开庭当天会被收监进去吗?
律师回复
-
-
-
吴亮律师月帮助4772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刑期一年六个月,缓刑四个月,开庭当天是否进监视,需要看缓刑执行条件及是否存在未完成的量刑附加判决、社区矫正备案等。通常缓刑期为两年,但如果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缓刑四个月,需观察是否符合缓刑起算和执行条件。 2. 开庭当天:如果已经判决且法院决定立即执行或需要对缓刑执行进行考察,通常不自动收监,除非出现缓刑执行条件违反、提请执行或已规定的剥夺自由情形。缓刑期间仍需遵守规定。 3. 可能情形与应对:若在判决书生效前被羁押或有其他刑事强制措施,需按程序处理;若缓刑期间出现违背条件的情形,检察院或法院可决定执行原判刑罚。 4. 实务建议:尽早咨询法院或检察院,确认缓刑申请的具体条件、社区矫正安排、期限起止及是否需要备案。若有新情况如逮捕、逃逸、妨害等,应主动沟通并申请变更执行方式。 5. 解决方案要点:核对判决书中的缓刑条款、了解是否需要签署缓刑监督协议、准备到指定机构进行监督,确保按时履行义务,避免触发执行。若有变故,及时申请缓刑的变更或解除。回复于 2025-12-22 15:16:29 咨询他 -
热门法律知识
行政纠纷最新咨询
-
溦【48151444】新盛公司会员账号负责人联系
-
别人挑衅打了别人怎么办 现在在派出所
-
2025年10月12日,原告在位于迁安市永顺街道君和广场1810室的住宅内,遭遇六名男性非法闯入住宅,其不仅对原告实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毁灭证据的行为,还对原告进行强制猥亵,严重侵害原告的人身权利与住宅安宁权。事发后,原告立即拨打110报警,迁安市公安局及时出警处置,并依法留存了完整的出警记录及现场执法录像,前述证据是还原事件真相、认定侵权事实的核心依据。 原告就自身遭遇的严重侵权事件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诉求后,被告滦州市公安局于2025年11月20日向原告出具《告知》,以“反映情况不属实”为由径直驳回原告的合法诉求。但被告作出该《告知》前,未履行任何法定调查职责:既未依法调取迁安市公安局留存
-
上班时同事故意欺负我,在背后搞小动作,吵架,然后她先动手打我,就打起来了,我脸上破皮出血,她头发被我抓了,我报警察之后,警察说互殴让调解,认定双方都是轻微伤,所以也没有赔偿,就签了调解书,现在她去住院了,我在家休息了2天,后续她出院医疗费会找我吗,我都没有做检查
-
我拿了我老板的东西,大概四次,总价格几十块钱,他报警了、然后我们私了、东西已经还回去了、同时赔了他1500,也写了道歉信,他也向警察那边说明不想追究我责任了。然后过了两个多月他又来威胁我要报警、这种情况应该咋办?我还会被抓进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