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客户给公司做贷款业务,前期需要垫付资料费十万,公司拿钱跑路,没做成,我并不知情,这个我有啥罪嘛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2-23 07:00:33151*****66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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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49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罪名可能性:仅因对方公司垫付资料费并由对方跑路,若你未参与虚假陈述、开具虚假凭证、资金挪用等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若存在共同实施违法犯罪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才可能涉案。 2. 现状判断:建议尽快收集证据材料,包括对方公司信息、资金流水、通讯记录、合同或口头约定的证据,以及你对资金用途的真实情况说明。 3. 可能的法律风险与责任:若你对资金流向知情、放任、帮助隐瞒等,可能涉及共犯或民事赔偿责任。若完全不知情,通常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为基础。 4. 解决方案建议: - 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进行自首,配合调查,争取从宽处理; - 向对方公司追偿,保留对账、转账凭证,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对方资产; - 向银行或金融机构说明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附带风险; - 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追回已垫付的资料费,若存在欺诈性合同,提起撤销或无效之诉的可能性。 5. 需要你做的准备:整理全部沟通记录、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对方公司信息、以及你对事件时间线的说明,便于制定具体诉讼或取证策略。回复于 2025-12-23 07:44:21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