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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供暖不热,欠交费用,导致停暖。后多次催缴费用为由,才供暖。请问,商家在没有证据证明家里往年不热的证据的情况下,索要欠费是否合理?相反,加入在断暖的情况下,测温达18度,是否可证明供暖公司不起作用,可以减免费用?

合同纠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2025-12-27 10:14:5514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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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商家在无证据证明往年供暖达标的情况下索要欠费,若用户能证明当年供暖不热,商家索要不合理,否则合理;断暖情况下测温达 18 度,一般不能证明供暖公司供暖服务存在问题,通常不可以据此减免费用,因供暖达标与否应在正常供暖状态下衡量,且各地对达标温度有具体规定,若未低于规定标准则不符合减免条件。
    回复于 2025-12-27 10:15: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99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我国民用供热属于公用事业服务,收费与供热义务应当以合同约定及相关法规为基础。若商家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往年未热,单纯催费通常不构成合法依据,需以确凿的计费和供热记录为准。 2 断暖情形下若室内温度达到18度,是否构成供热公司“不履约”要看实际监控与现场温控数据及行业规范。若证据不足,直接以欠费为由追缴可能存在争议。 3 建议的解决方案 - 收集证据:保存供热计量数据、温度记录、缴费凭证、通讯记录等;如有现场温度检测,记录时间、地点、温度。 - 书面沟通:向供热公司提出异议,明确要求提供往年热量、计费依据、用热量测量记录等书面证据。 - 协商分期或减免:在无法证实的情况下,争取分期偿还并对争议部分暂缓计费,逐步核验。 - 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消保委、价格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协调或诉讼,请求冻结继续缴费、停止因争议产生的滞纳金,直至证据清楚。 - 追加通知:若断暖属于商家原因且温度长期不达标,建议要求对方履约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 重要注意 - 不要仅凭断暖即认定免支付全部费用,需以合同条款、计量数据等为依据。 - 依法保留证据,避免口头争议升级。
    回复于 2025-12-27 10:17:36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7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律师帮助也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12-27 10:22:04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家庭供暖如果不热由家庭用户负责举证
    回复于 2025-12-27 11:05: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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