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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拾得我所有的大疆相机,双方协商由其寄回相机,我自愿支付500元感谢费(附“完好归还且无不当行为”前提),我已向其支付100元赠与费用,对方也将相机寄回。但对方在保管期间开机查看我相机内的个人信息还调查我的具体住址、联系快递员打听信息、骚扰我的工作单位及老板,甚至发送我的地址进行变相威胁。后续对方歪曲《民法典》“悬赏广告”“保管费”的法律定义,以道德绑架、纠缠信息

侵权维权浙江省-宁波市2025-12-27 14:54:3118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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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方拾得相机后,查看相机内个人信息、调查住址、骚扰工作单位及老板等行为,侵犯了你的隐私权。拾得人仅有妥善保管和及时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无权对失主进行骚扰威胁。你已支付 100 元赠与费用,对方歪曲法律概念进行纠缠的行为不合理。若其继续纠缠,你可留存证据报警或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2-27 14:55:3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8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建议您直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12-27 16:19: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99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现状分析:对方在保管期间私自查看个人信息、调查住址、骚扰单位、散布地址等,已经构成骚扰和侵扰隐私的行为,属于违法。对方以悬赏广告、保管费为由实施敲诈和伦理绑架,同样违法。 2. 法律依据与原则:应适用现行有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及相关行政法规,保护个人信息与人身安全,禁止非法侵扰与威胁。对方的行为应以民事侵权和治安管理相关法规处理。 3. 建议步骤:先向对方发正式书面函件,明确要求停止骚扰、归还相机及相关资料,明确支付与返还条件。清点物品、拍照取证。若对方拒绝或继续骚扰,保留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涉及敲诈、侵犯隐私等)。同时可向消协或司法所咨询调解。 4. 具体措施:与对方签订清晰的交付协议,载明返还时间、状态、赠与或报酬金额及无不当行为的前提;避免再发生个人信息外泄风险。若已发生信息泄露,及时冻结账号、修改密码,并向网信办或公安机关求助。 5. 风险控制与后续:协商时尽量以书面形式推进,保存通讯记录、转账凭据、包裹单号等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裁定或调解,确保物品归还及个人信息安全。若对方继续违法行为,及时报警并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于 2025-12-27 17:42: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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