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今年4月份成立,在今年10月法人代表人变更成我,并且在10月底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我个人作为担保人。如果我辞职,公司贷款没有按时还款,我需要偿还贷款吗?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不是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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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299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责任主体要分清。若你担保的是公司贷款,通常担保责任以个人对银行负责,若公司不履行,银行可向担保人追偿。你在辞职后仍可能承担担保责任,具体以担保合同及法律规定为准。 2. 核心要点:通常银行贷款担保分为连带担保和对保担保。若为连带担保,银行可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双向追偿;若为单方担保,银行也可能要求你先行清偿再追偿借款人。 3. 应对措施:第一,尽快获取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公证书、公司章程等,确认担保性质、担保期限及解除条件。第二,评估公司是否存在还款能力,若公司确实无法偿还,应主动与银行沟通,探讨展期、分期、减免等方案。第三,若担保人身份存在争议或你并非实际控制人,建议申请对担保责任的限额或解除担保,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对担保范围进行限定。 4. 风险控制建议:辞职前后,保存所有与贷款相关的书面材料,避免私自挪用资金、转移财产等行为,避免因担保人信息变化引发的额外风险。 5. 维权路径:若银行要求你承担责任,先与银行沟通,核对担保范围和解除条件;如银行强制执行,可寻求法律救济,必要时提请银行担保效力及合同合法性的司法审查,或申请解除担保责任的诉讼/仲裁程序。 6. 建议尽快咨询具备相关经验的律师,逐条核对合同条款,制定具体的解除或限制担保责任的对策。回复于 2025-12-27 19:26:2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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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供货方,因生意来往,一年多的货款收不回来,对方一直已周转为由推脱,(听说其他供方有走法律追回一部分)应该怎么办?要等还是要走法律,走法律程序收回的几率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