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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于今年11.3号因胃癌去世,其名下有个房子。我爸爸生前结过两次婚,有五个孩子。跟第一人妻子的两个孩子(我和我姐)户口不在一起。跟第二任妻子在去年年初也离婚了,但是户口还在一起。由于跟第二任妻子在婚内住的房子是父亲的爸爸留给他的继承房子,因此跟第二任妻子离婚的时候,没有给女方分一半。后面离婚后父亲因为养病把房子卖了,买了一个比较便宜一点的房子。我想问,目前父亲名下的这个房子继承者有哪些?

其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2025-12-30 18:58:1215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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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84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继承主体初步判断:父亲去世时名下的房子如属于父亲个人财产且未留给指定外人、也无有效遗嘀,通常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父亲有两次婚姻,跟第一任的两个孩子以及跟第二任的五个孩子可能都享有继承权,具体份额要看遗嘱、继承人实际身份及是否存在债务等。 2. 需要确定的要点:父亲去世时的财产分配情况、是否留有遗嘱、房产的登记及共有情况、两任配偶的婚姻状况对继承的影响、在世的直系血亲与是否有放弃继承的情形。 3. 可能的继承人范围:父亲的直系血亲包括子女(无论婚生、非婚生、婚内外居住地是否一致,均可能参与继承)、父母如健在也可能有份额。配偶在无遗嘱情况下通常享有法定共同继承份额,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实际司法解释。 4. 解决方案建议: - 尽快进行遗产清点,整理房产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是否留有遗嘱等材料。 - 与家族其他继承人沟通,必要时请律师协助起草分割协议,明确各自份额和过户时间。 - 如产生分歧,可申请公证遗产分割或法院遗产分割诉讼,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 处理好已出售房产的相关收益及债务清偿,确保分割时不留后遗症。
    回复于 2025-12-30 18:59:43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5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由你们兄弟姐妹五人继承
    回复于 2025-12-30 19:23: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6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若你父亲未立遗嘱,其名下房子的继承者为其五个孩子。因为你父亲已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对方不具备配偶身份,不享有继承权,而五个孩子均为其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产。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2-31 10:12: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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