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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位于新疆乌苏市的母婴店店铺因热力公司投放臭味剂导致停业14天(热力公司的设备在店铺下方),根据去年12月份营业额现要求对方每天赔偿500元,这样的要求合理吗?现还未到打官司的地步,对方中层领导说要开会研讨后给答复。或者说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该怎么索赔,索赔金额多少合适。谢谢

经济金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2025-12-31 17:54:1219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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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0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停业损失 ,可以按照日平均营业额计算损失。你们可以先协商的。
    回复于 2025-12-31 17:56:21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5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需要提供你过去一定时间的营业额算出每天利润
    回复于 2025-12-31 18:03:2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6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原因造成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营业额的话,你这边需要有提供相关的流水
    回复于 2025-12-31 19:59: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热力公司因过错侵害母婴店权益,导致停业,应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依据店铺实际盈利状况,如去年 12 月营业额等证据主张赔偿,每天索赔 500 元是否合理需视具体经营数据而定。建议先收集营业流水等证据,与热力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6-01-01 11:20: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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